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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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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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劃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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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依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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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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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報警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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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報警控制器原則上每一種型號產品劃分為一個申請單元,但滿足以下條件的分型產品,其分型產品可與其主型產品作為一個申請單元:
1) 報警回路數不同和由此而導致的機械尺寸及電源容量不同;
2) 警報輸出或控制輸出回路數不同和由此而導致的機械尺寸及電源容量不同;
3) 面板的布局設計不同;
4) 報警回路數不同而導致的軟件不同。
5) 安裝方式不同。
6) 其他不致于對產品性能產生影響的微小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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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1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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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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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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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原則上每一種型號產品劃分為一個申請單元,但滿足以下條件的分型產品,其分型產品可與其主型產品作為一個申請單元:
1) 底座的外形不同;
2) 分型產品不具備驅動外設指示燈的電路或端子;
3) 分型產品不具備地址編碼電路;
4) 分型產品具有防水、防霉等輔助功能;
5) 靈敏度等級不同,且分別滿足指定產品標準的相應要求;
6) 其他不致于對產品性能產生影響的微小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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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1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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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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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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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原則上每一種型號產品劃分為一個申請單元,但滿足以下條件的分型產品,其分型產品可與其主型產品作為一個申請單元:
1) 底座的外形不同;
2) 分型產品不具備驅動外設指示燈的電路或端子;
3) 分型產品不具備地址編碼電路;
4) 分型產品具有防水、防霉等輔助功能;
5) 靈敏度等級不同,且分別滿足指定產品標準的相應要求;
其他不致于對產品性能產生影響的微小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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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1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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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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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聯動控制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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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聯動控制系統(tǒng)原則上每一種型號產品劃分為一個申請單元,但滿足以下條件的分型產品,其分型產品可與其主型產品作為一個申請單元:
1)配接負載(數量、功率、特性)不同和由此而導致的機械尺寸及電源容量不同;
2)輸出(警報輸出或控制輸出)回路數不同和由此而導致的機械尺寸及電源容量不同;
3)面板的布局設計不同;
4)連接回路數不同而導致的軟件不同。
5)安裝方式不同。
6)其他不致于對產品性能產生影響的微小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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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680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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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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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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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原則上每一種型號劃分為一個申請單元,但滿足以下條件的分型產品,其分型產品可與其主型產品作為一個申請單元:
1) 分型產品不具備地址編碼電路;
2) 分型產品具有防水、防霉等輔助功能;
3) 其它不致于對產品性能產生影響的微小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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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988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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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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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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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原則上每一種型號產品劃分為一個申請單元,但滿足以下條件的分型產品,其分型產品可與其主型產品作為一個申請單元:
1)底座的外形不同;
2)分型產品不具備驅動外設指示燈的電路或端子;
3)分型產品不具備地址編碼電路;
4)分型產品具有防水、防霉等輔助功能;
5)靈敏度等級不同,且分別滿足指定產品標準的相應要求;
6)其他不致于對產品性能產生影響的微小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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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051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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